法律援助为民生,法治阳光暖人心。12月29日,记者获悉,为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提质增效,今年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典型管理举措评选活动,评选结果于日前揭晓并在全省通报。
20项典型管理措施分别是:阜阳市司法局数据赋能让法援经费花在“刀刃上”;安庆市司法局提升法援案件质量高效服务群众;亳州市司法局完善“五个一”工作机制;蚌埠市司法局全面推行满意度测评制度;黄山市司法局“三聚焦”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合肥市司法局建立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桐城市司法局以党建促法援惠民生;马鞍山市司法局完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六安市裕安区司法局推进能援尽援速援优援;五河县司法局引入市域律师参与县域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池州市司法局建立“三制两评”机制;岳西县司法局推行“双联双促”工作法;安庆市大观区司法局创新“模块化”管理方式;无为县司法局以“差异化”补贴推动法律援助提质增效;宣城市司法局完善“三书三录”规范法律援助服务;合肥市蜀山区司法局实施“律所合伙人接待日”制度;灵璧县司法局创新刑事申诉法律援助机制化解矛盾纠纷;霍山县司法局实施法律援助“三聚焦、三走访、三到位”工作制度;芜湖市司法局设立“花君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室”;铜陵市司法局推行“阳光法援”。
据介绍,通报的典型管理举措具有示范性、可推广性,充分体现了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法》各项规定,妥善解决法律援助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方位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
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为民办实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有为,认真学习研究典型管理举措的理念思路和经验做法,不断总结、提炼、深化、应用典型管理举措,切实汲取典型管理举措当中有益成分,着力在党建工作、案件办理、质量控制、机制创新、制度建设、经费使用、信息化应用、服务规范、日常管理等方面打造品牌,树立标杆,进一步谱写我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事业新篇章。(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