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其中马鞍山市长江禁捕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名列其中,成功上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近年来,马鞍山市委、市政府以法治理念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在全国率先完成长江干流及重要水域全面禁捕。禁捕后,马鞍山市紧抓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契机,实施改革建队、业务兴队、科技强队、制度严队、法治活队、人文塑队等机制建设,实现了执法由“分散”向“集中”转变,能力由“达标”向“实战”转变,监管由“人防”向“技防”转变,管理由“自觉”向“规范”转变,禁捕由“单项”向“全程”转变,退捕由“稳得住”向“能致富”转变。
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该市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县两级增加长江禁渔专项执法行政编制85个、事业编制522个,打破原有分工界限,瞄准执法重点,灵活调配执法人员参与3月长江刀鱼繁育旺季等阶段性禁渔执法工作,有效解决了关键时段、关键领域执法人员局部性紧缺的问题。实施大练兵机制,开展政治练兵、技术练兵、实战练兵等“六大练兵”和法律素养提升、体能拓展、技术攻关应用等十大行动,推进行政执法练战结合,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全面提升。同时不断推进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创设渔政信息化监管平台,推进智能化监管,布点建设4个雷达、35个高清光电,配备无人机2架,通过全天候监测、视频联动取证、快速追踪处置等信息化应用,实现禁捕水域监控全覆盖。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处理流程,制定船长职责、执法人员问责规定、巡航制度等各类制度规范36项,建立执法人员“日常考核+执法考评”机制,加强对禁渔执法的刚性约束。
在马鞍山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下,全市渔政执法机构与水上公安、禁渔区派出所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禁渔期内的执法检查力度,形成20分钟内快速反应、1小时内联合出警模式,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捕捞等非法作业方式。此外,该市还出台了禁渔领域“两法衔接”证据标准、程序规则和案件移送机制,建立长江生态法庭和驻长江检察室,实现了渔政执法与法院审判、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
渔民上岸后的转产安置问题,事关长江禁捕退捕的成败。为此,该市出台《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依法明确规范各种保障政策及各类补贴,健全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体系。完善结对帮联机制,县乡村干部对所有退捕渔民开展“一对一”结对帮联,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壮大“捕转养”示范园区,开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试点,有效实现转产渔民从“有生计”到“能致富”的转变,退捕渔民的转产就业率、参保率均动态实现100%。
自改革以来,马鞍山市长江禁捕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江马鞍山段渔业资源恢复明显,鱼类规模、资源密度分别是禁渔前的1.5倍和2倍,特别是江豚等稀有鱼种频现马鞍山江段。(郑欣 记者 李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