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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被欠薪 应如何主张权利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1-05 11:01:48

编辑同志:我今年62岁,退休后又受聘于某酒店从事会计工作。因聘用单位拖欠工资,我于2022年10月中旬离职,现在该酒店还拖欠我半年的工资没发,多次索要均遭拒绝。请问,退休人员的欠薪纠纷应通过何种渠道解决呢?

读者:文学彦 

文学彦读者:据您所咨询的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已经退休并领取退休金的,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只能建立劳务关系。现返聘单位拖欠工资不发,您可以起诉至法院追讨该笔拖欠的劳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