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同事任女士的伯父既无父母、配偶、子女,也无兄弟、姐妹,唯一的弟弟即任女士的父亲也于早年因病亡故。前几天任女士的伯父去世时,身后留下了房屋、家具及10余万元的存款。请问,任女士可以继承伯父的遗产吗?
读者:小蕾
小蕾读者:任女士有权代位继承伯父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分别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上述规定对代位继承制度的适用范围从原来仅限于直系晚辈血亲扩大到旁系血亲。据此,侄子或侄女可以代位继承伯伯、叔叔和姑姑的遗产;外甥或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姨、舅的遗产,即以代位继承来完善无人继承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