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凤台县公安局在县人才广场举行庆祝第三个中国警察节暨110宣传日宣传活动。交管大队组织办公室和城区中队民警辅警参加了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朋友重点宣传了春运交通安全和《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重要内容,为寒冷的冬季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得到前来看望的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李雪涛等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当日9时许,交管大队办公室和城区中队民警辅警带上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和春运宣传材料等来到县人才广场,参加县公安局组织的110宣传活动。民警辅警向围拢过来的市民讲解公安110在打击犯罪、维护交通安全、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讲解了展板上电动车事故案例教训,以案说法,阐释电动车驾驶戴头盔、守法规、保安全的重要意义。通过边讲述,边发放大队印制的《致春运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交通安全信》和电动车文明出行宣传材料,叮嘱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春运期间特别是春节期间,要时刻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交警们不停地讲解和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使春运如何做到出行平安和来自交警的关怀更深地印在人们的心田。 (岳敬平 记者 徐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