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是两类特殊群体,他们都曾经失足步入歧途,其中有些人因种种原因陷入生活困境。随着春节来临,为了让他们安心接受管理并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近日,肥东县司法局经开区司法所对8名特殊对象开展困难救助。
肥东经开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1人、安置帮教对象58人。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身患食道癌,因治病花空家庭积蓄。了解到该对象极度困难的实际情况,司法所负责人为其向园区申请了专项救助金,获得批准,王某哽咽地说:“党和政府在我患重病时没有因为我犯了罪不管不问,反而给予困难救助,我一定会积极矫正自己的行为,重新做人。”刑满释放人员叶某,在监狱接受改造12年,父母离异再婚成立新家庭,继父母均不愿接纳一个叶某进入新家庭,造成其回归社会后无房可住。司法所多方联系到其父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劝说其父母共同出资为其租房居住,司法所也给予其困难救助1000元,用于购买基本生活用品,目前叶某经亲友介绍学习水电装修,基本生活得以保障。
据悉,日常工作中,经开区司法所按照动态化管理要求,建立两类特殊对象困难户档案台账,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对象实际困难,司法所依托园区人力资源劳动局、驻区企业,为有需求的对象搭建平台,推荐其到合适的企业,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有效提高他们回归社会的能力。
2022年以来,经开区司法所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派发救困物资9人次,推介就业13人次,发放困难救助金1.1万元。
今后,经开区司法所将继续把救助帮扶工作做实做强,通过协调社会保障、技能培训、提供心理服务及就学帮扶等方式,解决特殊群体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蜕变重获新生。(袁长森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