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完该案后,‘一枝黄花’的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除此之外,相关行政机关还建立了药物防治加人工铲除相结合的长效防治机制,并给予财政资金保障。”1月10日,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高军在谈起“督促整治‘一枝黄花’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的成效时,这样说道。
近年来,宣城市各县(市、区)均大面积存在“一枝黄花”。由于能够分泌抑制其他植物生长的物质,“一枝黄花”的蔓延给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2022年9月1日,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代表的建议,向宣城市检察院移送了“关于对‘一枝黄花’综合治理的代表议案”,建议开展督促整改工作。根据实地勘查,宣城市检察院研判“一枝黄花”正处于开花期,具有蔓延扩散的紧迫性,决定立即开展整治专项活动。2022年9月8日,宣城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立案并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开展线索研判、法规梳理、调查核实、文书制作、诉前沟通,统筹推进案件办理。针对“一枝黄花”跨区域传播特点,宣城市检察院还将相关情况通报给相邻地区的检察机关,推进跨区域清除。
为拓展案件线索,宣城市检察院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作用,共收到相关线索100余条。为进行充分调查,专案组询问了当地村民,听取了专业人员意见,使用无人机对扬子鳄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地区进行了航拍,同时还调取了卫星遥感数据等材料。调查发现,宣城全市各县(市、区)均大面积存在“一枝黄花”,其中扬子鳄保护区内蔓延形式更为严重,对保护区生态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威胁。与此同时,专案组还厘清了监管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农业农村局及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生物安全负有监管职责。
专项活动中,宣城全市检察机关共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69份,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辖区内“一枝黄花”进行全面摸排、集中清理,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扩散蔓延,消除生态安全隐患;加强科普、宣传,发动群众、志愿者参与防治。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随即成立工作组,共安排资金100余万元,发动村民和志愿者1000余人次开展排查。通过机械清除、人工挖除等方式,共清除“一枝黄花”8822余亩。除此之外,还通过村公开栏、入户宣传、科普倡议等方式,广泛宣传“一枝黄花”的危害、识别知识和防治措施等,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参与铲除工作。
为凝聚共识,增强合力,郎溪县、宣州区等基层检察院启动了公开听证程序,邀请相关单位、属地政府、“益心为公”志愿者和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共商“一枝黄花”长效长治解决办法。后促成属地县、乡镇政府制定出台防治方案,将“一枝黄花”防治确定为近3年的重点工作,并安排财政资金给予保障。
省检察院在点评该案的典型意义时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严重威胁当地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等生物安全问题,检察机关依托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通过专项办案活动将人大代表建议案件化办理,共同保护公共利益。针对外来入侵物种跨区域传播的特点,积极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联合相邻地区检察机关,运用系统思维,统筹推进跨区域清除工作。运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取证,广泛发动、组织“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群众参与,构筑群防群治工作体系,促成行政机关出台防治长效机制,有效清除有害外来入侵物种,保护生态环境和区域生物多样性。(查丹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