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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被邻居毁损 能否追偿精神损害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2-01 14:57:38

编辑同志:我与邻居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者一气之下将我的私家车砸坏。请问,在对方答应赔偿修车款的同时,我能否起诉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

读者:周全义 

周全义读者:车辆被他人毁坏的情形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四类: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性的民事纠纷虽牵扯人的精神,但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