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在一家饮品公司上班并担任车间班长。去年6月,公司以疫情订单锐减为由撤销了我的职务,重新调整到普通员工岗位,薪金也降低了近40%。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权?
读者:李强
李强读者:用人单位的法定单方调岗权,《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主动给劳动者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原来工作岗位的需要,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工作技能的途径,单方面再次给劳动者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三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而面临经济性裁员之前,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变更一次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变更岗位。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在单方调岗时,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在合同约定框架下与劳动者协商重新确定工作岗位。据此用人单位单方硬性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且大幅度降薪,显然与法相悖。你有权拒绝调岗,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恢复原工作岗位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调岗降薪期间的工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