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还钱,请你们把我的微信、支付宝账户解冻吧!现在我真的是寸步难行。”2月10日,因微信和支付宝账户被冻结,一直从容淡定的被执行人李某慌了神,赶忙联系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火速将3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
2022年6月,在定远县经营化妆品店的李某向闺蜜王某借款3万元用于进货,双方约定2个月后还款。约定期满后,王某多次催要,李某均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不得已,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定远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李某偿还借款。可是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发现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在与李某沟通中,李某也以生意周转困难为由拖延履行。执行法官进一步查询时发现,李某名下微信、支付宝账户不定时有资金往来。很明显,李某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于是法官依法对其相关账户进行了冻结。
2月10日,李某在网络购物和进货屡次付款失败时,才知道微信、支付宝账户已被冻结。从容淡定的“网购达人”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火速与执行法官联系,将3万元执行款交到法院账户。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通讯员 丁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