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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人患病时的 资产处分转让协议无效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2-20 15:20:02

编辑同志:我老伴年轻时患有癫痫,去年又被确诊为偏执型精神病。老伴名下有一套房子,其朋友陈某多次施以小恩小惠骗取我老伴信任。在一次酒后,趁我老伴不太清醒时,陈某拿出自己起草的一纸该房屋转让协议书让老伴签字并摁了手印,约定该套房屋以低价转让给陈某之女。请问这样的卖房协议有效吗? 

读者:吴瑞香

吴瑞香读者: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从你来信所述,你老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人,虽已经成年但精神不健全,在患病期间作出的重大资产处分决定,明显与其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因此其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

本期信箱由江西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廖春梅、山东昌乐县法援中心张兆利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