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施行,2月20日开始,芜湖市繁昌区公安交警部门利用应急广播系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治宣传。
交警结合交通出行特点,通过平台播放《条例》内容,宣讲普及《条例》相关知识点,提醒电动自行车车主要依法登记上牌,骑乘时要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闯红灯、逆行、违规加装遮阳伞(篷),不得违规载物、不得乱停乱放等,倡导居民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姚虎 记者 黄茵)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施行,2月20日开始,芜湖市繁昌区公安交警部门利用应急广播系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治宣传。
交警结合交通出行特点,通过平台播放《条例》内容,宣讲普及《条例》相关知识点,提醒电动自行车车主要依法登记上牌,骑乘时要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闯红灯、逆行、违规加装遮阳伞(篷),不得违规载物、不得乱停乱放等,倡导居民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姚虎 记者 黄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