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率、捕后判轻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率等3项指标位列全省第1;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等5项指标位列全省前3,9项指标位列全省前5;诉讼监督规模持续提升,监督立案与监督撤案等同比上升36%以上……去年,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小院要有大作为”的工作目标,将做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作为“做优刑事检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刑事诉讼监督实现跨越发展,刑事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为明确目标和凝聚合力,宣城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关于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讲话精神,研究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根据宣城“体量较小、基础较好”的特点,结合质量建设年要求,院党组决定将做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作为“做优刑事检察”的重要内容,同时明确了“量质齐抓,质效优先”的工作思路。为落实这一部署,专门成立了刑事诉讼监督领导组,调整充实专班人员,牵头制定具体举措,确定全市阶段性工作目标,并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形成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院领导直接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为强化担当作为,两级院“一把手”高度重视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市院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期间,每院必问,每院必谈。同时,要求市院刑检部门定期查找工作短板、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季度数据分析会上提出针对性的提升措施。各基层院检察长主动靠前指挥,强力推动,有的积极听取监督线索汇报,跟踪督促;有的针对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亲自协调处理。
为充分发挥监督专班的“调度”作用,专门实施了“按月通报”制度,并专送各基层院检察长,让基层院明确本院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差补缺。针对部分监督数据长期滞后的基层院,市院专班不定期开展督导,面对面帮助分析问题,制定措施,迅速补齐短板,确保全市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均衡发展。除此之外,市院专班还实施“列席、约谈倒逼”机制。对经市院督导后成效不明显的基层院,要求其分管领导列席市院季度数据分析会并说明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对于列席后成效仍达不到要求的,直接约谈检察长。去年全年,共要求4名基层院分管领导列席分析会。后列席院均对标市院要求,及时改进工作,短期内实现提升,达到预期效果。
为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宣城市检察院还依托全覆盖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主动与公安机关会商案件、提前介入等形式,保持信息交流畅通,有力有效开展诉讼监督工作。2022 年以来,依托协作配合办公室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 237 件,占全市监督案件数的 48%。(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