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装修本来是件高兴事,可张某却因装修新房愁容满面,几番波折后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天长法院成功调结了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某和装修公司负责人握手言和。
约定不明引争议
2022年9月27日,张某因房屋装修设计需求与该市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设计委托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客户需交设计诚意金3000元,待开工后返还客户,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师参与现场施工指导。待设计完成张某要求装修公司交付施工图时,装修公司以张某未支付设计费拒绝交图,张某认为按照协议书约定“设计师参与现场施工指导”,故设计尾款应待施工完成后才能交付。因协议书未对设计费具体金额及付款时间进行明确约定,双方对此产生争议,各执一词。
10月25日,张某以装修公司故意拖延工期为由,请求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处,装修公司称张某未支付尾款而拒绝调解。26日,张某通过12315热线对装修公司进行投诉,但因装修公司拒绝调解,双方纠纷仍未获解决。2023年1月17日,张某将装修公司诉至法院。
诉讼调解促言和
审理中,该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组织庭前调解,因双方争议较大调解不成后及时组织开庭。考虑到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虽涉案金额不大,但因协议书对设计费、尾款付款时间等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双方争议较大,如果不进行正确引导,将进一步激化矛盾。庭审后,天长法院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方法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各自在合同履行中应尽的权利义务,以及因合同瑕疵存在的诉讼法律风险。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均表示愿意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装修公司一次性退还张某500元,至此该案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天长法院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人民法庭为触角、无讼e站为末梢,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调解在先、速裁快审、繁简分流等程序的作用,致力将基层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全年,诉前调结案件7128件,调解成功6219件,调成率91.67%,一审新收(民商事+行政)案件5541件,收案数下降5.52%,诉源治理成效凸显。
日前,根据省高院通报,天长市万人成讼率92.85件/万人,远低于全省平均值(119.41件/万人),天长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排名全国第4,全省第2。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要求,全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前沿阵地作用,助推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天长建设新篇章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通讯员 陈思雨 梁小杰 王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