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19时19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望江县公安局太慈派出所驻所交警办公室响起,辖区有一群众报警称:“在太慈镇沈太线太慈中学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辅警立即驱车赶往事故现场。到了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6旬老人躺在路边,还有不少群众在围观。为了防止发生二次事故,民警一面疏散群众,一面对伤者进行安抚、询问和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同时与“120” 急救中心联系。在勘察过程中,民警除了发现少量电动车碎片外,还有一辆蓝色三轮电动车停在路边,通过对现场群众进行走访,民警得知这就是肇事车辆,进一步了解,民警发现这辆车是第二辆撞到老人的车辆,那么第一辆肇事车辆和肇事者是谁则不得而知。趁着“120” 救护车还没有到,民警对受伤老人进行了询问。据老人说,当时他正在横过马路,突然来了一辆二轮电动车将他撞倒,骑车人也摔倒了,那个人爬起来后,就问他要不要紧,去不去医院检查,老人说要联系自己的家人,大概过了两分钟,老人的家人到了,正要报警,骑车人就掏出手机自己报了警,就在老人的家人和老人说话的过程中,骑车人趁人不注意,就扶起二轮电动车驾车离开了现场,不一会,又有一辆三轮电动车从远处急驶而来,围观群众还没有反应过来,三轮电动车就撞向躺在地上的老人,并且停了下来,老人的家人就说你撞人了,你撞人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员下车后一言不发,在大家都在关注老人伤情的时候,他扔下三轮电动车,趁着混乱从旁边的一条小路跑掉了。由于事发突然,现场群众都没有看清楚驾驶人的长相模样,案件陷入了僵局。然而,处警民警没有气馁,在协助老人的家人和医护人员将受伤老人抬上救护车后,民警立即兵分三路,一路继续在事故现场继续调查走访,一路在事发路段沿途调取监控,查找可疑线索,一路则在附近医院、诊所调查了解是否有骑车摔伤的人员去医治,案件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晚20时左右,从调查走访的民警那里传来了好消息,在调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一名叫徐某苟的男子,当天晚上在太慈中学附近一家饭店吃饭,饭后骑着一辆二轮电动车往事发方向行驶,不一会又看见他原路返回,说是摔了一跤,要去医院包扎一下,结果是刚到医院门口又丢下电动车,坐上一辆面包车走了,情形十分可疑。民警立即通过饭店周边熟人,找到了徐某苟的联系方式,并通过电话联系上了他,通知他到太慈派出所接受调查,徐某苟却在电话里支支吾吾,为了防止徐某苟外逃,民警当即驱车赶到他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经过讯问,徐某苟交代了事发当晚,他应朋友邀请,在太慈镇一饭店参加一个酒局,同桌喝酒的有不少人,酒后他驾驶二轮电动车回家,在经过沈太线太慈中学附近时,发现一名老人正在横穿马路,由于其酒后驾车,车速较快,避让不及,将老人撞倒,自己也摔倒了,后来老人的家人来了以后,他才报警,想到自己是喝了酒后驾驶电动车出的事故,害怕被交警处罚,就趁人不注意骑车逃离了现场。
当晚,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并到医院抽取血液送检,结果发现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徐某苟所交代的经过与民警在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证实了他就是第一个撞倒老人的肇事者,那么驾驶蓝色三轮电动车二次撞上老人的又是谁呢?带着这个疑问,民警一面派人到徐某苟就餐的饭店,了解当晩在一起喝酒的所有人的情况,一面向徐某苟询问一起就餐的人当中,有没有人驾驶的是三轮电动车,并且车身是蓝色的,经过饭店老板和徐某苟回忆,一个名叫徐某林的人浮出了水面,进一步了解得知当晚在一起喝酒的人当中,徐某林驾驶的就是一辆蓝色三轮电动车,且在徐某苟离开后不久,徐某林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徐某苟所走方向去了,通过推算,徐某林从饭店出门时间与到达事故现场的二次事故时间基本吻合,民警断定徐某林就是二次事故的肇事者,民警了解到徐某林的家庭住址后,当晚就赶到他的家门口,发现其家中大门从外面锁着,家中没有人,也没有发现肇事的三轮车,民警只得无功而返。
接下来几天,办案民警不断与其联系,并上门寻找,始终未找到徐某林的踪影,直到23号中午,负责蹲守的民警才发现其回家,当即将其带回派出所。
经过询问,徐某林说出了事发当晚在太慈街一饭店,与多人一起聚餐,席间喝了一杯多白酒,就在徐某苟离开后不久,他也驾驶三轮电动车回家,在经过事发现场时,同样也是因为酒后驾驶,车速较快,当发现前方有人,想刹车却来不及,三轮车还是撞到了躺在地上的老人身上,给老人造成了二次伤害,现场围观群众纷纷指责他骑车太快,撞了老人,然而,徐某林知道自己是酒后驾车,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和医疗赔偿,他选择了一言不发,并趁人们都在关注受伤老人的时候,丢下三轮车,从旁边一条小路偷偷溜走了。在外躲了三天,以为应该没什么事情了,就想着回家看看,刚到自家门口,就被民警抓了个正着。至此,这起电动车驾驶人酒后驾车连环交通肇事案成功告破。
目前,徐某苟和徐某林因涉嫌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同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胡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