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2022年以来,滁州市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加快现代化新滁州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聚焦体制机制创新,争创样板。紧盯“关键少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季度专题述法,2022年组织4个县(市、区)和4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述法。贯彻省委依法治省办试点工作部署,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推动法治建设成效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有效衔接。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承接司法部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一体化建设试点任务,在全国率先出台《滁州市合法性审核意见落实工作办法》。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338件,审查率保持100%,受到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探索基层法治建设新路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在全椒县、琅琊区试点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有效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聚焦行政应诉工作,做强长板。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等制度机制,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配合法院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全市8个县(市、区)政府中,“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占比达62.5%,8个县(市、区)全年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达31.9%。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目标导向。出台系列文件,设定2022年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10%、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20%等工作目标,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切实履行出庭应诉义务,有效促进行政诉讼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较2021年下降了6.92%。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定期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将败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督察。
聚焦协调监督,加固底板。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七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综合执法工作受到全国表彰。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有序下放行政执法权,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执法协作机制,在37个乡镇(街道)率先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心),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印发《滁州市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2022)》,对224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对40项违法行为实行“承诺轻罚”,推进重点执法领域非现场监督执法,执法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提升综合执法能力。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年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技能大赛,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案卷交叉互查,集中评查市直部门执法案件512卷,全面提升规范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