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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病危妻子前往照料 单位以旷工为由解聘违法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3-01 15:54:01

编辑同志:我丈夫突然遭遇车祸、严重受伤后,我立即口头向公司请假前往照料。可我三天后回到公司时,却被公司告知,由于公司并未批假,擅自离岗构成旷工,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已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违法吗?

读者:许芳芳 

许芳芳读者: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一方面,你不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等。而你基于事出有因且情况紧急,不得不暂时离岗并不在其列。另一方面,《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你基于丈夫突发车祸、严重受伤而请假前往照料,是为处理突发的家庭事务,既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的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也是履行夫妻之间相互扶助的法定义务。公司明知而拒绝请假,显然未注意到劳动关系的人性化,未尽到对劳动者的照顾义务,未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友善的要求不符,有悖中华民族的传统孝文化,既不合情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