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一名大货车驾驶员因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被桐城市公安局依法处以拘留20天、罚款1.2万元。
2月中旬以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集成指挥平台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一辆悬挂着“皖K85***”号牌的大货车存在异常情况,经深一步研判后,民警认定该车有使用套牌或变造号牌的嫌疑。为准确核实相关情况,民警通过对多路段多时段视频倒查的方式,对该车号牌进行分析比对,在调取大量卡口数据,比对车辆特征,最终核对出悬挂“皖K85***”号牌的大货车真实号牌为“皖KS5***”。在分析比对“皖K85***”货车号牌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分别于2月18日、19日在辖区路段出现过。
为尽快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得知悬挂“皖K85***”号牌的大货车真实号牌后,桐城交警大队立即对该车进行布控。3月1日上午,集成指挥平台预警:号牌为皖KS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现在已经在辖区出现。接到指令后,桐城交警大队三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在主要路口、路段对该车进行拦截,于当日11时20分许,将悬挂“皖K85***”号牌的大货车成功拦截下来。当民警在对“皖K85***”车牌号码进行甄别时,驾驶员张某主动承认该车真空号牌为“皖KS5***”,他前段时间为躲避电子警察,自己用沾了煤灰的机油将号牌中的“S”变造成“8”。
在进一步调查中,经验丰富、鉴别能力强的民警发现驾驶人张某出示的驾驶证也较为异样,通过交警信息平台查询该驾驶证个人信息,信息显示张某驾驶证为吊销状态。随后张某供述:他之前因在实习期内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注销了驾驶证,后将捡到的A2的驾驶证换上自己的照片后冒充使用。
根据张某的违法行为,桐城市公安局决定对张某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天、罚款1.2万元处罚。面对处罚决定,张某为一时的侥幸而付出的法律代价后悔不已。(通讯员 黄永武 孙辉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