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当前,恢复和扩大消费,广大生产经营者责无旁贷。铸造企业诚信根基、提升商品服务质量品质,构建良性互动可持续的消费关系,有利于增强消费信心,让广大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日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向广大生产经营者发出倡议,倡导铸诚信、提信心、促消费。
倡议提到,广大生产经营者要遵循信用、平等原则,加强自身诚信建设,与消费者交易做到自愿、平等、公平、守信,对待消费者一视同仁,保障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要质量可靠、使用安全,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功能用途,最大限度降低使用风险。信息披露要真实充分,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客观、真实、全面,符合实际,不隐瞒、不夸大。价格标识需清晰明确,合理定价,明码实价,不搞虚假促销,保障供应、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售后服务应方便快捷,按期交付商品服务,提供高质量售后服务;线下实体经营者力争实行无理由退货承诺;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合理诉求,不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要做到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不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合同文字通俗易懂,不以垄断或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市场秩序。尊重人格、保护隐私,必须合理合法采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建立严格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消费者隐私。坚持绿色环保永续发展,商品服务的生产和使用符合绿色低碳,不以破坏社会和自然环境为代价谋求企业利益。(记者 徐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