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钱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下,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制造、销售假冒伪劣甚至有毒有害产品,这样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触碰了法律红线。3月15日,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在服刑人员中开展以案示警普法教育活动,引导服刑人员用曾经的犯罪经历,提醒他人:制假售假终将害人害己!
“五年来异地服刑,未曾与家人谋面,妻子独自照顾一家老小,在辛酸和无奈中前行,连封家书的信纸都是从孩子作业本上撕下的底页。悔不当初,可世上没有后悔药。”回首那段售假的经历,深处高墙的李某追悔莫及。
李某曾有过简单而幸福的生活。他出生于贵州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节约,家里盖起新房,一家人其乐融融。2017年4月,李某与同伙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假烟进行贩卖,随着屡屡得手,欲望也随之膨胀。他大量收购假冒冬虫夏草牌香烟,达2970条,准备发往安徽潜山市场销售,到达六潜高速天柱山出口时,“迎接”李某与同伙的是公安和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当场人赃并获。经技术部门检测鉴定,该批卷烟假冒注册商标且系伪劣卷烟,涉案金额为297万元。最终,李某被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万元,查获的全部假烟予以没收。
“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终将害人害己!”李某以自身经历告诫其他服刑人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珍惜自由的生活。
当天,民警还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服刑人员严守法律底线。(吴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