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前些日子,我村村民郑某打算在其承包的责任田(该地片属于政府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里栽植速生杨5000株。请问,能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树木?
读者:郑壮田
郑壮田读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树木的做法是违法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也指出:“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还规定,破坏耕地种植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农民不能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内随便栽种树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