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马鞍山市雨山区区长马鑫在韦某诉区政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一案中出庭应诉,全程参与庭审并发表最后陈述。
“一把手”出庭出声,有利于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3月14日,记者获悉,近年来,马鞍山市紧抓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583件,出庭应诉率达60.9%,位居全省首位。
针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安全事故、环境资源保护等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马鞍山市规定正职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2022年,共有15件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收、应急管理等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案件,正职负责人均出庭应诉。普通案件设定出庭应诉保底指标,年度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0件以内的单位,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次数不少于1次;10件以上的,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次数不少于2次。公安、人社等案件量较多单位,每年正职负责人出庭次数均能达到2次以上,市公安局2022年正职负责人出庭率达到21.4%。此外,针对涉及人数众多的集体诉讼合并审理案件,采取电话提醒或者制发出庭建议函等方式,确保正职负责人出庭到位。
为推动各单位“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马鞍山市每月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公布出庭的正职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对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到位的应诉单位,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约谈主要负责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程序追究相应责任。2021年,副市长程彰德约谈两个县区政府和一个市直部门负责人,约谈效果良好。建立开庭信息共享、出庭备案、通报约谈和考核问责机制,人民法院负责开庭信息共享,各应诉单位专人负责信息接收和出庭备案,市县两级司法局负责对出庭情况进行督促和提醒,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工作闭环。
完善考核“硬指标”,用好结果“指挥棒”。马鞍山市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新增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分值,充分发挥考核约束激励作用,推动各单位落实“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