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天长市“三个规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制度
来源:舒妍 阅读量:10000 2023-03-24 11:29:5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以来,天长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三个规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法定化、常态化、长期化。

规范报告内容质量。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向各镇(街道)、市直部门下发《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的通知》,就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年度报告在对本地区、本部门上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梳理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组织起草,重点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以此推动和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全面系统掌握本地本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规范报告公开流程。对报告的主体、内容、时限、公开等事项作出了明确安排,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报送和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规范报告结果运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市委依法治市办同时对各部门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情况进行网络检索,对未在规定时限编制上报、发布的,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报告编制质量偏低等情况予以通报,进一步确保年度报告精准规范、质效提升。

近年来,天长市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不断拓宽群众参与政府管理、法治建设的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助推法治天长建设。(舒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