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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按摩师向患者兜售假药获刑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3-28 16:21:34

李某利用中医按摩师的身份,向患者出售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份不符的假药,被亳州市谯城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4万元。此外,李某还被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赔偿消费者购买药品价款的3倍赔偿金,并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记者3月13日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 2020年3月份以来,李某通过电话联系、物流发货的方式,从一名自称姓付的人手中按每瓶约10元的价格购买80800元的“关节再生胶囊”,后其利用某医院中医按摩师身份在工作时多次将“关节再生胶囊”按照每瓶3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找其看病的患者,共销售约120000元。

经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李某销售的关节再生胶囊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应按假药论处。

2022年7月,李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移送起诉。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以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下余违法所得8万元予以追缴。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李某销售假药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后,向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

据主审该案的亳州中院民一庭法官任静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一般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李某销售的‘关节再生胶囊’为假药,其向社会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提供假药,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亳州中院判处被告李某赔偿涉案消费者购买药品价款的3倍赔偿金36000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记者 常振龙 通讯员 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