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受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3月23日,怀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关工委、妇联、教育局等单位,赴腊树初中开展了一场“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走进庭审现场,“沉浸式”学法用法。这是怀宁县检察院持续打造“春暖花开”未检品牌的一个生动缩影。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近年来,怀宁县人民检察院高位推动,创新思路,强化举措,成立未检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设立未检工作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春风”宣讲队、“春雷”办案队、“春雨”育苗队、“春阳”护卫队,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擦亮“春暖花开”未检品牌,极大提升了怀宁未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美誉度。
“春风”宣讲队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近三年来,该院利用开学季、国家安全日、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法治进社区活动60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制作发放未成年人检察宣传手册3000余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识、强制报告制度进行重点宣传,向学校师生赠送两法手册5000册,张贴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200份,拍摄未检宣传视频8部,其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之对重新犯罪的预防》获安徽检察发布,《喂,你还好吗》在平安安庆“三微”比赛中获三等奖。此外,该院在“怀宁检察”微信公众号上专门设置“怀宁未检”服务平台,精准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教育;在办公楼一楼精心打造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配备专门基地解说员;与怀宁县教育局联合开展“走进法治教育基地”活动,每月安排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到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近三年来,在院内校内共开展未成年人模拟法庭6场,目前正在打造院外常态化模拟法庭。
“春雷”办案队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三年来,批准逮捕15人,提起公诉 22人,对性侵害、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近三年来,不批准逮捕6人,对10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对5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对2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保护安抚受侵害未成年人。对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对8名未成年人给予17万元司法救助,在案件办结后,定期电话回访未成年人监护人,了解被害人情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涉电竞酒店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已获胜诉判决。
“春雨”育苗队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聚焦校园安全,向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在职员工进行犯罪记录查询,对有性侵害、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辞退,对新入职的员工要建立入职查询机制,目前对全县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开展在职查询2079人次,未发现禁止从业情况。聚焦食品安全,深入排查怀宁县内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聚焦住宿安全,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旅社、酒店的监督管理。聚焦网络安全,围绕电竞酒店等突出问题,向文化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电竞酒店”案例系全省首例。聚焦留守儿童,与民政部门协作,对县内乡村地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建立信息档案库,组织检察干警与23名儿童进行手牵手,开展一对一关爱帮扶行动,目前已集中走访3次。
“春阳”护卫队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对受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委托安庆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对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监护、教育情况、犯罪原因等进行社会调查和心理测评。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指定专门的帮教措施,与县内知名企业合作成立观护基地,为观护、帮教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安排观护、帮教对象参加团队活动、公益活动等 ,实现一对一的观护、帮教,帮助未成年人寻找就业机会,真正意义上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实现“教育、感化、挽救 ”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记者 王原 通讯员 储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