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新污染物治理即对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治理,坚持系统治理,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
3月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艳辉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据介绍,新污染物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的危害性风险,由于目前我省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部分杀虫剂)、内分泌干扰物(如部分农药)、抗生素和微塑料等四大类污染物,现有的管理措施不足,还有的污染物尚未被纳入环境管理中,充分考虑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工作方案》聚焦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通过开展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落实新污染物风险管控等任务,摸清底数,识别重点,为科学、精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支撑。
“落实环境风险管控,关键还是要强化新污染物源头管控、过程排放和末端治理。”孙艳辉表示,在产生源头方面,我省提出要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和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玩具、学生用品等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要求;在过程排放方面,明确要加强涉新污染物的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和农药使用管理;在末端治理方面,提出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和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当前新污染物治理面临一些难点,一是新污染物来源广泛、种类繁多,二是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三是新污染物具有隐蔽性和累积性,四是新污染物治理技术难度大,治理技术的科研相对滞后。针对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问题,我省在《工作方案》中制定了“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强化新污染物源头管控、强化新污染物排放过程控制、深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末端治理、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6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
结合《工作方案》的发布实施,今年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将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形成新污染物治理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还将开展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在重点地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