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根据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长丰县民政局今年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夯实社会兜底救助保障基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织密兜底网。今年是“十四五”开局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起步年,民政兜底救助保障的底牌是重中之重,为此,长丰县民政局将织好一张民政兜底网,作为今年助力乡村振兴重要目标。一是不折不扣继续执行现有的民政兜底救助政策。立足民政系统职能,进一步理清社会救助保障脉络,牢牢把握精准的核心要义,将“兜底救助”和实现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在一起。二是及时调整低保救助对象。组织乡镇(经开区)民政部门主动排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保证兜底无遗漏。三是实行低保兜底提标。联合县财政局,对所有的低保对象实行兜底提标,2023年初以来月人均补差提标到763元。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按照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相关规定,视情启动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对象发放物价补贴,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民政对象造成的生活压力。
撑好关爱伞。聚焦特殊群体,将民政关爱伞撑好。一是撑好孤儿关爱伞。开展社会散居孤儿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孤儿救助工作,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目前全县共有孤儿318名,其中集中供养孤儿2名,散居孤儿29名,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287名。进一步保障孤儿的受教育权利。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孤儿,要求当地学校都要准许就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由当地政府予以资助。保障孤儿从6周岁起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二是撑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伞。严格落实“单人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救助福利政策,实现应养尽养;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2023年1-2月共向4866户4921名农村特困供养发放供养金1042.94万元(其中扶贫对象2234人473.24万元)。
栅好保护栏。一是栅好“贫困大学生”保护栏。按照《长丰县城乡低保和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办法》文件规定,该县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校大学生,按照“二本”4000元/人/年;“一本”5000元/人/年”的救助标准一次性予以救助,通过救助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要脱贫、不返贫”、“培养一人、脱贫一户”的精准脱贫目标。2023年1-3月共救助大学生114人次,救助金额49.7万元(其中贫困户69人,救助金额29.7万元。二是栅好社会养老体系保护栏。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和老年助餐工程养老体系建设重点工作,鼓励支持居家养老,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投入运行县城养老公寓,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不断提高全县社会化养老水平。加快推进老年助餐点建设进程,倒排完成进度时间表,召开推进会,确保按序时进度推进。三是栅好临时救助保护栏。全面建立乡镇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并提高临时救助备用金额度。开辟社会救助“绿色通道”,明确临时救助相关程序原则,以及临时救助的条件界定,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乡镇(经开区)可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2023年1月-3月临时救助共414人次,救助金额200.23万元,(其中县级审批371人,乡镇直接审批救助28人,县级和乡镇审批合计救助金额197.23万元),乡镇启用备用金直接审批15人3万元;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将慈善救助作为社会救助有力补充。规范慈善救助制度,优化慈善救助程序,尽可能做到简洁明快。2023年1月-3月慈善救助564人,救助金额46.44万元。(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