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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招募童星”为幌实施隔空猥亵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4-11 15:23:06

“孩子现在情况怎么样?需不需要心理援助?”3月27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汪国庆拨通了小丽(化名)妈妈的电话,询问小丽近期的状况。

2022年4月,不满14岁的小丽用母亲的手机上网时,发现聊天群里有一则招募童星的广告,于是便添加对方为好友。“因为我爸妈离婚了,妈妈带我很辛苦。我觉得我要是成为童星,就能赚钱,就能给妈妈减轻负担。当时,我很相信那个找童星的广告,于是就用妈妈的账号添加了对方。”对于为何添加对方为好友,小丽在卷宗里这样陈述道。添加“腾讯童星认证”为好友后,对方自称也是女性,后以需要审核形体以及检查妇科疾病等为由,让小丽多次拍摄自己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供其“审核”。2022年5月2日,小丽妈妈发现这一情况后,便将“腾讯童星认证”从好友中删除。然而,对方却纠缠不放,多次请求添加为好友,并在附加验证信息里写道:“不理我,就把照片或视频发你们学校群里。”2022年5月3日,小丽妈妈和小丽因害怕选择了报警。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该“腾讯童星认证”账号所有人为1971年出生的无业男子李某某。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某明知小丽不满14周岁,仍以诱骗的方式让小丽拍摄私密照片、视频来满足自己私欲;被对方删除后,李某某仍对小丽进行威胁。除诱骗小丽外,在2022年3月至6月期间,李某某还使用“腾讯童星认证”“柳岩姐姐”“谭松韵姐姐”等昵称账号,打着招募童星的幌子,用同样的手段诱骗江西、广东、浙江等地的9名未成年人的裸体照片及视频。案发后,小丽出现了精神恍惚、心情低落等负面情绪。

2022年9月21日,该案被移送至贵池区检察院,检察官汪国庆全面分析了卷宗材料及证据。“这是很典型的‘隔空猥亵’行为,也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式。虽然没有与被害未成年人有直接的身体接触,但是利用网络强迫或者诱骗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送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以及发送侮辱淫秽的语言,都是对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汪国庆说。经贵池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12月16日,贵池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年。(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刘晨 王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