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邻居田某患有慢性肾炎,他在自己家院子里种植罂粟500余株,打算收获后用作缓解病痛的“偏方”,前几天在公安机关组织的“铲毒”行动中被查获。请问,种植罂粟用作治病也是违法行为吗?
读者:王小芳
王小芳读者:田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我国目前实行“零种植、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的禁种铲毒工作方针。就是说,无论种植罂粟数量多少(哪怕1株)均属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惩处。《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