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芜湖市繁昌区法院巡回法庭来到本区孙村镇梅冲村,对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进行公开审理。该区法院分管副院长吴军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闻海烨出庭支持起诉。该案原告多达80余人,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繁昌区法院特地将法庭设置在案涉土地所在的梅冲村委会,吸引了不少村民前来旁听。
“说好的要在我们的土地上种植小麦,减轻我们的负担,为我们挣钱,我们才会把土地租给你种植,谁知道种下小麦后连管都不管,任由小麦里长草、干涸。”庭审刚开始,原告艾某某就指责起对方的不是。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22年的4月,外地种粮大户孙某来到孙村镇梅冲村,与几个村民组协商承包土地进行小麦种植,村民小组长艾某在征得村民同意后与孙某达成了口头协议,将村里的田地发包给孙某从事小麦种植,但对于承包费、承包期限和承包面积并未进行详细的约定。后孙某在多地承包了田地进行种植,无暇顾及案涉田地的种植,便委托当地农民对小麦进行管理。去年大旱加之经营不善,孙某无力支付承包费,却又拒不与原告协商。无奈之下,原告村民小组的八十人向繁昌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遂依法决定支持起诉,要求孙某支付承包费。
日前,繁昌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交换证据并充分发表意见。为了查明事实、还原真相,承办法官还安排了在庭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涉案农地进行现场勘查。
结合庭审查明事实以及现场勘察情况,在该村村委会的调解室内,经过合议庭的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原告艾某等八十位农民的诉讼代表人与被告孙某成功达成案涉土地承包费在当季小麦收割前一次性支付的调解协议。同时,被告孙某承包土地期间聘请的三位当地农民的小工费,在法院的主持下也一并调解成功。
繁昌区法院将法庭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把审判法庭延伸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用实际的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潘捷 记者 黄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