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蒙城县多措并举助力推进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3月初,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法宣办联合制发《蒙城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政法委员具体抓。同时,各乡镇(街道)制定2023-2025年创建目标、创建数量、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等,确保工作目标落实落细。
3月21日,召开基层法治建设动员部署会,司法局通报了各乡镇(街道)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情况,部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汇报了创建经验做法和工作亮点。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生动实践,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保障,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地生根。
3月初,县司法局联合县民政局下发《关于申报第十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知》,明确申报范围与条件,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进行,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组织司法所、综治办按照创建标准,实地查看辖区村(社区)创建情况,召开推进会,并组织人员到其他乡镇(街道)学习创建经验和做法,针对硬件设施和台账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况,补缺补漏,确保创建工作推深做实。
4月中旬,由县司法局领导率队,联合县民政局成立审核组,利用一周时间对17个乡镇(街道)申报的151个第十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督查审核,实地查看了阵地设施法治元素嵌入及作用发挥情况,围绕村(社区)“两委”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律明白人培养及作用发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制定、村(居)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及村民自治等内容,查阅台账资料。审核组通过“看 听、查”深入了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王凤荣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