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您主张的事实,我解释一下……”近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被告谯城区农业农村局“一把手”出庭应诉,针对原告的诉求,当场予以解答。原告表示满意,主动申请撤诉。
原告常某向被告谯城区农业农村局举报,要求该单位履职查处违法建筑。被告收到举报申请后,认真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原告所举报事项非被告职权范围。被告及时将上述事项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对原告进行回复。原告认为被告的回复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回复,并依法责令被告履职查处违法建筑。
受理案件后,法院行政审判庭立即向被告送达了应诉通知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等。开庭当天,区农业农村局“一把手”出庭应诉发声,有效化解了该起行政争议。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助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有助于推进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助于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谯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秋菊介绍,该院将进一步在行政审判中持续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出庭”和“出声”,做到“出解”又“出治”。(孙小银 陈璐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