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赶赴小涧镇太平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乔某某、王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据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1-2月,被告人乔某某、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仍将其二人名下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二人名下9张银行卡进账资金共计267.316617万元,其中查明21名电信诈骗被害人资金共计20.63734万元,二被告均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该案将择日另行宣判。
通过此次庭审让老百姓了解什么是电信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告诉老百姓如何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提醒大家为了蝇头小利把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针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护未成年人、非法集资、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也进行了普法宣传和提醒,进一步威慑了电信诈骗犯罪,增强了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张如国 张聪莹子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