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为提升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无菌药品质量安全,该局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在全省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部署开展无菌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识别、化解无菌产品潜在的风险隐患。
本次行动力争通过2~3年的时间,提升全省无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无菌保障意识和无菌保障管理能力。其中,2023年为实施推进年,2024年、2025年为持续巩固年。同时对标国际视野,要求各企业对标欧盟、WHO、PIC/S等颁布实施的标准,建立涵盖生产全过程的药品质量体系,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污染和控制策略,识别、评估、减少(排除)及控制污染。
行动要求各企业按照制订的计划和自查清单,从“人、机、料、法、环、测”6个板块,逐环节开展自查,研判识别潜在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提升措施。明确各持有人要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结合产品风险属性,定期组织对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持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行动还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要求把无菌保障管理作为省药监局各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关注内容,并围绕无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南,组织对全省无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关键人员开展无菌保障专题培训,提升其无菌保障能力和水平。(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杨成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