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一案,被告芜湖市弋江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022年10月,该区应急管理局以某文化传媒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为由,对该公司作出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区应急管理局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规范有序,节奏紧凑。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倾听了原告的诉求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等,并针对案涉行政行为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等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和说明。最后,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沙金金 记者 黄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