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借款合同的被执行人田某决定司法拘留15日,罚款3000元。
据悉,被执行人田某曾向申请人杨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并立下字据,借款到期后田某虽表示愿意偿还,但始终分文未给付。杨某起诉至法院后,案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田某承诺欠的30万元分三年三次履行,每年还10万,法院据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但没想到田某第一年就未按约定还款,杨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田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田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田某玩起了“躲猫猫”,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拒不履行义务。又因田某身在外地,拒不配合,执行干警无法获悉其确切居所,拘传数次均无功而返,案件办理进度缓慢。
5月6日,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凌晨即赶赴至霍邱县田某家中,由于是接到线索后立即赶赴,来得较早,田某尚未起床,躺在床上睡觉的他被法官叫醒。在将其拘回法院后,田某仍无履行意愿,无法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遂被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15天,罚款3000元。(通讯员 胡月圆 记者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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