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后才发现征信有问题,无法贷款,想退房又无法与开发商在还款数额上达成一致,进退两难。5月11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法庭成功调解并审结一起因征信问题无法贷款而引发的退房案件。
原告于2021年在淮南购买一处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缺乏经验,原告没有在第一时间查询自己的征信状况,而是直接签订合同、交纳首付并提交贷款申请。在交纳80多万元购房首付款后,原告发现自己征信存在问题,无法按揭贷款买房。得知消息后,原告立即联系开发商,希望能够退房并返还购房款,并表示愿意对违约金作出适度让步。但双方未对还款数额以及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僵持不下,原告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联系原、被告分别到庭开展“背对背”调解。从聆听原告的诉求入手,承办法官边审查购房合同,边安抚原告焦躁的情绪,从情理、合同条款、法律规定等多角度分析案件中可能面临的违约责任。在面对开发商的抱怨时,承办法官又从诚信与长久经营入手,对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协调处理,最终开发商同意给原告办理退房手续并制订还款计划。最终,这起因征信问题引发的退房纠纷成功化解。
法官说法:银行按揭贷款买房是目前商品房买卖中主要交易方式之一,但是受买方个人因素以及银行房贷限制政策的影响,因房贷被拒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一旦有购房意向,购房者在交纳定金前应综合分析个人情况,比如个人征信、实际经济情况、长远还款能力等,同时,购房前应充分了解贷款政策,规避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因违约而导致的法律风险。(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