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程某被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录用,在签订合同时,程某发现合同写道:“在没有派遣工作期间,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在有派遣工作期间,劳动者的工资由用工单位支付,按照派遣协议约定的数额和方式支付。”程某有些担心,自己只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未与用工单位签合同,用工单位会向其支付工资吗?请问法律对劳务派遣是如何规定的?
读者:何淼
何淼读者: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该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通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既可约定工资由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再发放给被派遣人员;也可以约定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被派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