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三周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落实精准监督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监督质效显著提升。
通过办案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2022年4月24日,铜陵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监督案最终改判,改判为申请人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2020年11月,铜陵市检察院就该案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但检察建议并未被法院采纳。后铜陵市检察院持续跟进,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在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省法院指令再审后,案件得以再审改判。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办案助力营造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我省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与使命。为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及时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依法保护企业家和相关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据统计,2022年全省共监督涉民营企业案件1523件,同比上升51.23%,其中提出抗诉13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2件。
为加大对执行违法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力度,我省检察机关不断拓宽线索来源,积极调查核实。据统计,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就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608件,同比上升47%;就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148件,同比上升26%。为挖掘深层次问题,我省检察机关以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为引领,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认真落实“一案三查”要求,会同检务督察部门对全省民事检察深层次违法监督工作开展专项检务督察。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犯罪线索33件。
通过办案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2022年11月22日,陈某某等4人因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起虚假诉讼案系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在省检察院的指导下,铜陵市检察院认真调查核实,持续跟踪跟进。在监督纠正民事判决的同时,及时移送刑事案件线索,追缴逃税款和罚款近5000万元。最终,4名虚假诉讼行为人均被追究责任,相关审判人员也被立案侦查。
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税务监管不规范等问题,铜陵市检察院还向税务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我省检察机关民事、刑事、检察侦查等部门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协同打击虚假诉讼。据统计,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24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79件,提出抗诉154件,以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32件71人。
为进一步优化监督结构,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处理“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的关系,对于符合条件的积极启动依职权监督程序。在受理的3344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依职权发现800件,占比24%。在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再审检察建议占比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工作中,我省检察机关还十分注重对类案的监督,围绕裁判标准不一及办案中发现同类问题、普遍性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类案同类处理。据统计,2022年共发出类案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5件。
通过办案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为帮助83岁的张某某维护个人的继承权益,2022年6月22日,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老人提起民事诉讼。鉴于老人身患多种疾病和家庭困难的实际,雨山区检察院还帮助张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6000余元。
为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我省检察机关认真办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涉农等领域申请监督案件。为根治欠薪难题,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讨薪问题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不断拓宽支持起诉领域。据统计,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支持起诉意见2795件,同比上升75.35%。
为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2022年我省检察机关先后就101件案件启动跟进监督程序,审查后通过抗诉方式继续监督20件,跟进监督后法院再审改变率94.3%。为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办案标准理念不统一、监督不畅问题,与省法院会签印发《关于办理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确保办案依据更详实具体。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对代表委员提出的5项意见建议认真办理、落实并回复,依法及时办理转交案件93件,先后邀请代表委员数十人观摩案件庭审。淮北市委政法委联合市检察院开展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案件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807件,提出监督意见12件。
通过办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9月15日,淮北市检察院就陈某某与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举行公开听证。通过协同释法,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在听证会上自愿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案件首批5万元执行款支付到位。
为做实民事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我省检察机关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持续推进诉源治理。据统计,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共就494起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共促成1136起案件和解、息诉。
为深入推进监督职能宣传,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多平台、多形式、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省开展以“三农”中的民法典为主题的宣传周,期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来全省民事检察工作主要成效,并发布赵某某等人骗取调解书虚假诉讼监督案等6件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等,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刊发相关报道30余篇。
在谈起今年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时,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这样说道:“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在新时代的新征程上,民事检察责任更重!当前,我省检察机关正在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能动履职,以专项监督为引领,组织开展民事监督质效‘攻坚年’活动,持续加强精准监督,做优做实人民至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监督案件,做到主题教育与民事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民事检察智慧和力量。”(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张传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