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罪犯深刻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连日来,省女子监狱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增强罪犯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理念。
“典”醒法治意识
在七监区开展的普法微课堂上,监区民警讲述了一个全职主妇离婚时获得5万元家务补偿的案例,罪犯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才知道,离婚家务补偿制度从法律上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为家庭中的弱势一方争取了经济上的利益,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
进入5月民法典宣传月以来,各监区利用晚间集中学习和每周休息日的时间,不定期开设普法微课堂、大讲堂,将一个个真实案例剖析开来,以案明理,以案学法,积极引导罪犯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增强规矩意识、身份意识、感恩意识。
“典”燃学法热情
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各监区还组织罪犯积极开展自学讨论,围绕《民法典》学习,谈体会、谈感悟、谈收获,畅所欲言抒发学习心得体会。
为丰富学习形式,监狱通过电教中心播放了《三分钟案说民法典》系列视频,以情景再现的方式生动阐述了常用条文的应用场景,确保罪犯既能看得懂、又能记得住,充分激发了学习热情。
此外,监狱还组织罪犯开展手抄报比赛,一幅幅精美的作品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诠释了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通过画笔与文字把法律条文和案例在手抄报中呈现出来,将学习的趣味性和知识性有机融合,寓教于乐,既普及了法律,又展示了特长才艺。
“典”亮改造之路
七监区罪犯辛某,入狱后一直表现不佳,改造中总是提不起精神,小错不断。民警通过翻阅档案、个别谈话终于了解到,原来该犯入狱前房产被他人霸占多年,其家人不懂法律也不敢维权,直至其入狱服刑房产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成了她的一块心病。
民警以此为契机,向其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保护”的相关条文,告知该犯,即使是身在监狱的罪犯,其合法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民警的教育和开导下,辛某放下包袱,一边专心投入改造,一边在监区民警的帮助下,向有关单位递交了相关申诉材料,她说:“以前也是因为我不懂法,铸成大错。现在警官教我学法,让我知道法律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今后我一定要做个守法的人,也要学会遇事找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现在我要做到踏实改造,不辜负民警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争取早日回家!”
近年来,省女子监狱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执法,认真普法,不断教育引导罪犯尊法学法,将法治意识贯穿改造全过程,营造了崇法、尚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之光照亮新生之路。 (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