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某某、夏某某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建议判处陈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建议判处夏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6月2日,马鞍山江心洲尚锦村,当涂法院的庭审法官头顶着骄阳,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在他们身后不到200米的地方,就是水清岸绿的长江,微风吹拂下,平静的江面泛起阵阵涟漪。
安徽省当涂县江心洲位于长江中下游当涂县城最西面,四面环江,总面积57.78平方公里,是长江第二大冲积洲,位于长江黄金水岸带,生态价值突出。2019年起,为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马鞍山市将其境内长江干流、水阳江水系十多处水域设置为禁渔区,禁渔期限暂定至2030年12月31日。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当涂县农业农村局、当涂县公安局均同时发布相关禁渔通告。
2023年1月16日,两名被告人在明知禁捕的情况下,携带工具至当涂县湖阳镇老虎港排灌站附近的运粮河水域,进行非法捕鱼。当日下午 13 时许,被当涂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抓获。长江边的开庭现场,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并且自愿认罪认罚,法庭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结合社区影响评估意见,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当日,马鞍山及江心洲附近近百名干部群众旁听了庭审。
近年来,在全面推进长江东岸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系统工程中,当涂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始终立足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区环境要素特点,强化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的有机衔接,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有效恢复,同时加大宣传、教育、综合惩处力度,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秩序,推动长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刘丹凤 王庆 记者 李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