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怀宁县司法局获悉,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今年以来,该局积极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该局通过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并印发《怀宁县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同时在双提升调度会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各司法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广“六尺巷”调解法,对于辖区内纠纷及时排查化解,以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为主线,围绕乡镇中心任务服务大局。坚持服务为民理念,聚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四个重点方面,从小切口入手,切实做到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就地化解,严防矛盾纠纷“外溢上行”,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该局通过建立健全纠纷排查化解、分析例会、领导包案、一周一报等制度,完善司法所与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系统内公职律师、执法司法人员和“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组织专门力量,合力攻坚化解。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强化“警民联调”“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截至5月底,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156起,调解成功率达 98%以上。(通讯员 祝节 张平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