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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来源:袁长森 高恒 阅读量:10000 2023-06-12 10:12:37

为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6月9日,肥东县司法局经开区司法所走进辖区中心学校,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主题宣讲会,150余名教师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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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干警对《规则》中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规则》采取概括式表述,根据程度轻重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宣讲中,司法所干警强调,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坚持育人为本,实施教育惩戒要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应当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通过此次学习,该校全体教师对教育惩戒的尺度、力度和温度都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对抓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袁长森 高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