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讯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休要失了人情。邻里纠纷的化解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和谐,更关系到基层社会稳定。5月底,望江县长岭镇赤湖村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维护了邻里关系,有效预防了因民事纠纷导致的“民转刑”案件发生。
曹某球和曹某阳均系长岭镇赤湖村村民,俩人相邻而居。今年4月28日,曹某球父亲去世。5月2日,曹某球抱着父亲的骨灰盒随本房亲朋一起从家里去往父母的老屋做最后告别仪式,途中遭到曹某阳伸开双臂阻拦,称路线不妥,并出口骂人。随即双方发生口角,曹某球的妻子当众下跪,请求曹某阳停止阻拦,这才避免了事态升级。父亲的后事处理完毕后,曹某球越想越气,来到赤湖村综治中心,称曹某阳的做法是对他的侮辱,并表示自己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要取曹某阳的首级。
闻听此言,赤湖村综治中心意识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邻里纠纷,如处理不好,极有可能酿成刑事案件。村党支部书记陈缙和综治中心主任工作同志立即展开工作,深入现场走访调查。了解到,当地对逝者骨灰盒进入老屋的路线确实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曹某阳认为曹某球破坏了一些规矩,所以进行阻拦;而曹某球认为这些规矩没有依据,属于封建迷信和无效约定。了解这些情况,综治中心先后三次登门调解,当事人双方依然僵持不下,各不相让,收效甚微。
赤湖村综治中心并未放弃,而是另辟蹊径。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面对面”给他们讲法律,同时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劝说,提出中肯意见和建议。终于双方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过激言行,互相赔礼道歉、握手言和。
一起邻里纠纷,就这样在及时调处中,烟消云散。(陈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