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客户手机号码注册微信账号,转卖给他们获利。倒卖手机号码的营业厅工作人员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被铜陵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5月23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检察院起诉称,朱某、王某原系某电信营业厅同事。2021年,朱某得知朋友需要微信账号做微商,通过微信与王某联系并商定由王某在营业厅工作期间帮助老年顾客办理业务时,趁机私自操作顾客手机号码注册微信账号,再将微信账号转卖给朱某。王某以上述方法非法获取他人手机号码注册微信账号,以每个账号200元和7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朱某,朱某再以每个账号300元和15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朋友,总微信账号达86个,王某非法获利6800元,朱某非法获利7000元。
检察院起诉要求,两被告朱某、王某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朱某、王某分别通过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息7000元、6800元,并就侵犯众多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结束后,朱某、王某与铜陵市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当即支付了赔偿金,并在铜陵市广播电视台媒体平台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大数据时代,公民通过互联网参与社会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便捷,但同时个人信息也需要被提供来参与必要的社会分工与合作,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公民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信息保护防范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权益被侵犯。(记者 唐欢 通讯员 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