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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甩竿触电受伤 侵权责任如何分担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6-13 15:54:38

编辑同志:我和同事相约去郊外的鱼塘钓鱼,同事甩钓竿时不慎触及上方架设的高压输电线路,当场被电击受伤。事后,我们找供电公司和鱼塘承包人要求赔偿均被拒绝。请问,我同事的损害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读者:李欣欣 

李欣欣读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该法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供电公司作为该事故发生地高压输电线路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鱼塘承包方作为管理人,在明知鱼塘上方存在高压线的情形下,未采取警示标志以及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你同事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在高压线旁垂钓存在危险,因疏忽大意导致危险发生,自身亦应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