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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属于共有部分 业主不得破坏其基本功能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6-13 15:54:59

编辑同志:我楼下邻居在装修时私拆承重墙,导致我家及楼上住户房屋客厅地板下沉、墙体出现不同程度裂缝,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居住安全。请问,该业主私自拆改承重墙的行为是否违法?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读者:王强 

王强读者:承重墙属于共有部分,业主不得破坏其基本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建筑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楼梯、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应被认定为共有部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家装虽是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对房屋内部进行改造装饰,但必须以保证整栋楼房安全为前提。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私拆承重墙等违法装修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其中,赔偿的损失包括司法鉴定费、加固设计费、加固费以及房屋贬值等损失。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人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