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案件,17余万元的工程款纠纷顺利调解结案,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为企业纾困也为居委会树立信誉,促使“两难”变“双赢”,优化了法庭辖区的法治营商环境。
2020年4月,原告通过中标方式,承包被告淮南市某社区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装饰工程。原、被告双方于2020年4月21日签订装修工程合同,原告在合同签订后立即投入资金购买材料,安排人员施工,该工程于2020年5月12日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被告使用至今。时至今日,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催要工程款,被告总是拖延给付,于是,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法官,这笔钱拖了两三年,居委会以各种借口一直都没有给付,我们的公司现在都快难以维持运转了。”承办法官一边耐心倾听一边安抚原告的情绪。
“我们不是不想给,装修结束后就一直在等拨款,可是这笔装修款项一直没有拨下来,我们也是实在没有办法呀!”该社区居委会的代表人也很无奈。
充分了解了双方的症结后,承办法官综合考虑认为该案有调解的余地,为了帮助企业尽快拿到装修款,同时考虑到该社区居委会为特殊的被告主体,承办法官多次联系相关政府部门协商这笔款项拨付。在多次沟通后,这笔款项终于有了眉目,相关政府部门给予答复将尽快拨款。眼见这笔钱款有了着落,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记者 唐欢 通讯员 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