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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护航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6-21 10:00:02

深潭与浅滩,万转出新安。为呵护好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歙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倾情以司法之力护航流域生态绿色发展。今年2月,该院成立“司法保护新安江工作站”,组建环境资源案件“五合一”专业合议庭,以跨地域、多部门联动形式,将新安江流域环境保护做实做靓。

环资专业审判“五合一”

“我只知道不能在新安江里非法捕鱼,没想到收购这些江鱼也会犯法。”在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懊悔地说。今年4月,歙县法院到案发地巡回审理该案,通过依法追究明知野生鱼类系非法捕捞,仍然主动收购并加价出售的“鱼贩”们刑事责任,从源头上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对相关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件,在判处刑罚的同时,法院依法责令行为人赔偿水生生物资源修复费用共计49万元。

歙县法院坚持“一盘棋”谋划,组建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管辖“五合一”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办理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在新安江沿岸的大茂社区建立了“司法保护新安江工作基地”和工作展厅,开辟增殖放流专用通道,在案件裁判时突出公益性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引导行为人通过补植复绿、放流增殖、缴纳生态修复金、公开道歉等形式,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

2020年以来,该院共判处并收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80余万元,判令行为人补植复绿林木4.8亩,在新安江水域放流各类鱼苗13万余尾。该院深渡法庭结合辖区典型的库区、景区、山区特点,提供助力乡村振兴、护佑绿水青山的司法服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拓展司法协作“朋友圈”

近日,在“跨域一体化办案平台上”,歙县法院的一起案件引发皖浙两地法院激烈讨论。“通过这样的方式,是真正让跨域司法协作落地生花,有助于促进类案统一裁判,为当事人提供无差别、同质化的司法服务。”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法院千岛湖环资庭副庭长余秀玲说。

2022年,歙县法院以“一江清水出新安”为己任,与新安江——千岛湖流域9家法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并发出首份环保“禁止令”,与淳安县法院率先就涉流域环资案件审判、信息共享通报、常态化学习研讨、融媒体联动宣传等方面达成协作共识。今年2月中旬,依托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平台,在全省率先成立首个“司法保护新安江工作站”。注重加强与新保中心、生态环境局、海事处、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积极吸纳基层组织、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乡贤和专家等入驻“在线服务平台”,丰富涉环资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合力推动构建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方位治理格局。

唱响环境保护“好声音”

“希望法院通过典型案例公开庭审,更多地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庭审结束后,一名人大代表说。今年2月,歙县法院与徽州师范学校联合开展“法治护航美丽新安江”公众开放日活动,由法检“两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及公诉人,采用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实地普法、以案释法,将“两山”理念厚植青少年心中。

3月3日,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来临之际,歙县法院司法保护新安江巡回法庭来到三阳镇高峰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教育引导村民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对待涉环资典型案件,歙县法院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宣传方式,坚持到案发地开庭,邀请代表、委员、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通过抖音直播、召开座谈会、多媒体宣传等,“线上线下”同步提高“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该院还组织青年干警深入村居、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普法宣传6场次,让“皖美山水,你我共护”思想潜移默化地深入人心,使更多群众成为保护绿水青山的“宣传员”和“行动者”,从源头上减少涉环资司法案件的发生。(记者 唐欢 通讯员 李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