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仲夏的田间地头,放眼望去,成片小麦地里,金黄的麦浪在风中不停摆动,充满丰收的喜悦。在第33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耕地生态修复“回头看”活动中,见此场景的检察官心中万分喜悦,不禁感慨:“人不负耕地,耕地定不负人!”
谁曾想到,几年前这块肥沃的农田被企业用作固废钛石膏填埋地,险些成了无法耕种的荒地。2017年1月,某环保公司帮助另一生产企业处理固废,在既没有向环保部门备案,也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选择在这块耕地进行填埋,截至2019年8月,某企业在该处共填埋钛石膏约50万吨,占用农用地105亩。
马鞍山检察机关收到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成立由两级检察院刑事和公益诉讼部门骨干组成的办案工作专班,邀请5位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公开听证,历时2年多将案件结束在诉前阶段,该公司承担生态系统修复功能损失费87万余元,并做好固废清运及生态修复工作。
公益诉讼并非“零和博弈”,而是通过加强对公益损害问题的监督,助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马鞍山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用活“府检联动”机制,借助“外脑”智慧,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监督,虚心听取人民监督员建议,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质效,充分彰显了“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检察理念。
“案结”往往并不意味着“事了”。做好巩固环境治理成果必须要妥善解决后续问题的“后半篇文章”,让大自然的“绿水青山”变成人民群众的“金山银山”。结案后,马鞍山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固废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2019年以来,两级院共督促关停和整治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51家,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61吨,保护基本农田208亩,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1处213亩,清理被污染河道5.5公里、水域21亩,主张生态修复费用7382万元并获法院全部支持。数字层面忠实的记录背后,都是检察机关勤于沟通、精于研判、勇于发声的丰厚历程。
除了通过公益诉讼为受损耕地生态修复提供“检察方案”,近年来马鞍山检察机关围绕守护耕地红线,聚焦农用地补植复绿、废弃物回收处置、农用地去污复垦、农村饮水安全、黑臭水体整治、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等领域能动履,制发检察建议205份,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全力推动并完善涉农领域法治建设。
又是端午热浪翻,麦穗金黄宜人间。从百亩麦田,到仓满屯圆,耕地迸发生机,迎来累累收获。一幅幅美好景象的背后,都有一抹亮丽的“检察蓝”在舞动。马鞍山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扛牢耕地保护职责,为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刘志伟 记者 李小平)